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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謹誠代理記賬事務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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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廣告收入并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來源:本站 時間:2019-12-21 關注:
案例
昨天在審計一家廣告公司賬目的時候,驚奇的發現,會計人員竟然也按照廣告咨詢收入來計提了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2018年到今年4月份廣告咨詢收入累計200萬元左右,多繳納了6萬元左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
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6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6萬元
提醒
會計不懂政策就要吃虧,其實你公司的這些廣告收入并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1)廣告策劃收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廣告設計收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3)廣告制作收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4)廣告咨詢收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哪些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1)廣告代理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廣告發布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3)廣告宣傳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4)廣告播映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5)廣告展示收入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參考政策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通知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參考政策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提醒
文化事業建設費并不按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額度自動提升,目前仍然是月銷售額2萬元免征。
只有一個階段有特殊優惠規定,那就是從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